中國網新山東7月27日訊 7月26日,淄博市物價局發布《淄博市物價局關于對空調公交車實行季節性票價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確定自2018年8月1日起,對淄博市空調公交車實行季節性票價。《通知》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。
根據《通知》,為有利于公交運營企業的正常發展,更好地打造優質舒適、快捷安全、綠色環保的出行環境。根據國家、省有關規定,按照法定程序,經淄博市政府研究同意,確定自2018年8月1日起,對淄博市空調公交車實行季節性票價。
通知指出:1、現執行1元票價的公交線路更換為空調公交車的,空調開放期間執行2元/人次,非空調開放期間仍執行1元/人次;尚未更換為空調公交車的,仍繼續執行1元/人次票價。2、公交車空調開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; 12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。3、繼續執行現行的公交卡優惠政策:持普通IC卡乘車享受6折優惠;持學生卡乘車享受4折優惠;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、傷殘軍人、離休干部、殘疾人等持卡免費乘車。
此外,根據《通知》內容,26上午,淄博市物價局舉行新聞發布會,市物價局局長、黨組書記陸漢明就此進行解答,內容如下:
1、為什么要對空調公交車實行季節性票價?
淄博市現行城市公交票價是2001年制定的。目前票價是乘客投幣1元/人次;持普通卡享受6折優惠;持學生卡享受4折優惠;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、傷殘軍人、離休干部、殘疾人等持卡免費乘車。長期以來,由于票價偏低、公交運營企業一直虧損嚴重。自從2013年以來,為了提升城市公交檔次,給市民提供更加優質舒適、綠色環保的出行環境,淄博市已經投入了將近8 億元,用于購置更換新能源公交車1400 多臺。從市公交公司2017年運營情況看,當年虧損達到1.9億元,市財政給予補貼資金1億元后,仍有9000萬元虧損缺口。該局經對市公交公司進行成本監審,在沒有正常開啟空調情況下,2017年運營成本為2.5634 元/人.次,扣除持卡優惠和免票等因素后,運營成本為3.308元/人次,也就是說,現在市民每乘坐公交出行一次,公交公司就要虧損2.308元。
長此下去,如果再不對公交票價政策進行適當調整,單純依靠財政補貼維持運營,最終地方財力將難以承受,從長遠看,也不利于淄博市公交企業的可持續發展。
而且目前省內其他16個城市都已經全部實行了2元空調公交車票價。其中濟南、臨沂、濱州、日照、棗莊、菏澤、德州、泰安、東營等11個城市不分季節情況,一律執行2元;青島、濰坊、煙臺等5個城市,根據季節變化情況,實行了2元季節性票價。
2、這次確定實行空調公交車季節性票價共經過了哪些程序?
根據企業申請,按照《山東省定價目錄》“城市公交票價授權市、縣人民政府管理”的規定, 4月下旬,淄博市物價局開始啟動制定空調公交車季節性票價程序。依據《山東省政府定價成本監審辦法》規定,聘請中介機構,對市公共汽車公司財務狀況,尤其是新上新能源空調車后的財務情況,進行了認真的測算審核,并形成了成本監審報告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》有關規定和國家發改委《政府定價聽證辦法》第三章第二十三條關于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,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,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主持,征求消費者,經營者和有關部門的意見,論證其必要性,可行性的規定,依法通過新聞媒體發布公告,采取個人公開報名以及單位推薦等形式,確定了24名聽證會參加人,其中消費者參加人10名,機關、團體12名,經營者2名;并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告了空調公交車實行季節性票價方案要點;6月20日召開了空調公交車實行季節性票價聽證會。在綜合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,擬定了實行季節性票價的初步方案。
按照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,7月份完成了風險評估和專家咨詢論證;7月13日市政府召開市長辦公會專門聽取了匯報;7月23日,市政府 31 次常務會又專題進行了研究,同意這次對空調公交車實行季節票價方案,確定今年8月1日起執行。
3、空調公交車季節性票價后,物價部門對做好這次調價工作會有哪些保障措施?
空調公交車實行季節性票價,涉及面廣,社會影響較大,市物價局已經發出通知,要求各區縣物價部門高度重視這項工作,積極配合交通主管部門,妥善制定相應工作預案。要細化工作責任、認真督導公交運營企業按照規定及時調整票價計費系統、嚴格執行市里制定的票價政策,并做好相關明碼標價工作。同時要加大對空調公交車實行季節性票價的政策宣傳力度,力爭做到家喻戶曉,以保證空調公交車季節性票價政策順利實施。
為歡迎廣大市民進行監督,淄博市物價局設立投訴熱線12345。(張靖浛 馮路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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