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尷尬現(xiàn)狀】 路上行駛的大多數(shù)都超標
每一輛都進行鑒定不現(xiàn)實
粗略統(tǒng)計,截至目前濟南市的電動車已超過100萬輛。按照張云海介紹的標準判定,濟南絕大多數(shù)電動車都“超標”。但這些在實際管理中都是一片空白。
電動車行駛在路上一般不會發(fā)生交通事故,交警不會查駕駛者是否有駕駛證。“并不是所有的電動車都是機動車,在執(zhí)法過程中交警總不能攔住一輛電動車就對其進行鑒定,這顯然是不現(xiàn)實的。所以電動車一直是處于比較尷尬的地位。”交警表示,購買和正常行駛時均按非機動車處理,一旦發(fā)生事故駕駛?cè)丝赡軙驗槠滠囕v被定性為機動車,而受到無證駕駛或準駕車型不符的處罰。
交警提醒,在目前管理空白的情況下,市民購買電動車時務必搞清楚車輛屬性,以免萬一發(fā)生事故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。
【值得深思】 交管部門對電動車管理
目前也僅限于司法鑒定
既然大部分電動車已脫離非機動車范疇進入到機動車行列,為什么不像汽車和摩托車那樣掛牌上保險呢?歷下交警大隊民警告訴記者,機動車也不等于必須到車管部門掛牌。只有進入《全國機動車輛生產(chǎn)企業(yè)及產(chǎn)品公告》目錄的車型,車管部門才能為其掛牌。而《公告》是國家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公布的,《公告》目錄卻沒有電動車車型,所以目前電動車掛不上車牌。由于無法進行掛牌登記,交管部門對電動車的管理也僅限于司法鑒定。
有市民表示,如果電動車最高時速限定為20公里的話,就不會選擇電動車了。既然現(xiàn)在大部分電動車都已劃入機動車行列,希望相關(guān)監(jiān)管部門能夠出臺政策法規(guī)。
【看看你騎的電動車是機動車嗎】
電動自行車(非機動車)
■定義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(qū)動,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,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(qū)動但設計最高時速、空車質(zhì)量、外形尺寸符合有關(guān)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、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。
■最高車速不超過20公里/小時
■整車質(zhì)量不大于40公斤
■行駛能力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,30分鐘的腳踏行駛距離應不小于7km。
■駕駛證不需要駕駛證即可上路行駛
■上路行駛遵守交通規(guī)則,沒有其他硬性要求。
輕便/二輪摩托車(機動車)
■定義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(qū)動或者牽引,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(yè)的輪式車輛。
■最高車速:大于20公里/小時且小于50公里/小時的是輕便摩托車;大于50公里/小時的是摩托車(包括兩輪和三輪)。
■整車質(zhì)量沒有具體要求
■駕駛證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輕便摩托車需要E或F類駕駛證;普通三輪摩托車要持D類駕駛證。
■上路行駛必須購買保險、牌證齊全;駕駛者必須年滿18歲并考取相應駕駛證;應走機動車道。
【電動車事故3年致441人死亡】
■9月12日16:00左右 小清河水屯橋南頭,一輛渣土車與一輛電動車發(fā)生事故。電動車上的母女倆遭碾軋,母親不幸身亡、女兒則因重傷被送往醫(yī)院搶救;
■9月13日22:30左右 在機床二廠路南辛莊西路路口,一輛渣土車和電動車相撞,電動車車主被卷入渣土車車底當場死亡……
■僅2013年到2015年3年間 濟南市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就發(fā)生了3534起,共計造成441人死亡、3856人受傷。民警分析,電動自行車事故致死最主要的原因是頭部顱腦損傷,主要是由駕駛?cè)瞬慌宕靼踩^盔或不按規(guī)定佩戴安全頭盔造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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